歐盟進口規定

歐洲聯盟由西歐15個發達國家組成,分別是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意大利、愛爾蘭共和國、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及英國。歐盟所有成員國採取一致的貿易政策,讓貨物自由進口,只在少數情況下才要求進口貨品辦理進口簽證手續,例如要符合有關的歐盟貿易協議條款,以及配合個別進口國的需要。

根據歐盟的《技術協調新方案》,某些產品須符合特定的品質標準,詳情可參考網址:http://www.newapproach.org/。該指令適用於玩具安全、機械、電磁兼容性、電訊終端設備、活性移植醫療裝置、醫療裝置、非自動秤重設備、建築產品、防爆炸電氣設備、低壓電氣設備、簡單壓力容器、個人防護裝備及氣體用具。合格的產品須附有CE標誌,以示符合標準。該標誌由製造商或進口商貼於產品上,以自我申報形式確認產品合格。

廠商必須注意遵守歐盟的產品責任法。該法律的保障範圍是消費者通常預計不到的產品缺陷,並規定產品在歐盟的銷售者及產品的製造商均須負法律責任。

由1998年5月1日起,香港已完全不受歐盟的普及特惠稅制優待,但若干類源自中國內地的產品在歐盟仍享有普及特惠稅制的關稅優惠。不過,經香港付運的中國內地產品必須附有「未再加工證明」,以示沒有在香港作進一步加工,始能享有這項優惠。「未再加工證明」由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簽發(電話:25031988)。

產品輸往歐盟須繳納有關的進口稅(通常施加於進口產品的到岸交貨價(CIF)),另外須按不同進口國的規定繳付增值稅。以標準增值稅稅率來說,奧地利是20%;比利時是21%;丹麥是25%;芬蘭是22%;法國是19.6%;德國是16%;希臘是18%;愛爾蘭共和國是21%;意大利是19%;荷蘭是17.5%;葡萄牙是17%;西班牙是16%;瑞典是25%;英國是17.5%。

歐盟對源自中國內地的木質包裝材料所藏的光肩星天牛蟲實施緊急管制。由1999年6月10日起,所有從中國內地付運(包括經香港轉運)的貨物均受這新措施影響。

歐洲委員會提交了建議草案,準備修訂有關禁止使用含偶氮染料的《歐盟指令76/769/EEC》。該建議列出應禁止使用含偶氮染料的產品,包括服裝、寢具、毛巾、鞋履、錢包/皮夾、公事包、椅套、玩具等。修訂該指令,標誌CE歐盟在取締含偶氮染料,以及含偶氮染料成份超過規定標準的產品方面,邁進一大步。該指令建議採用德國的測試方法。現時禁止進入含有偶氮染料產品的歐盟成員有:荷蘭、奧地利及德國。

歐盟公布其環保標誌計劃有進一步發展,現適用於219種產品,尤其規定鞋履、紡織品及個人電腦必須附有環保標誌。出口商如有意銷貨往環保標誌計劃的成員國,必須敦促供應商嚴格遵守歐盟的環保生產方法,以符合領取環保標誌的資格。對於本港出口商來說,產品付運往歐盟之前,宜查明產品的製造方法是否符合環保標誌準則。如想取得受環保標誌計劃管制的產品組別詳細清單,請瀏覽歐盟的網站,網址:http://europa.eu.int/comm/dgs/environment/index_en.htm。

在環保方面,廠商還須遵守《包裝及包裝廢料指令》。該指令訂明一般的廢料回收和循環再造標準。輸往歐盟的產品應盡量減少使用包裝物料。

歐盟指令確立產品責任的原則,規定如產品有缺陷,引致消費者受到損傷,過失在於生產者。此原則適用於所有農產品和含活動式部件的消費品。受產品缺陷傷害的消費者,有權在其察覺受傷害、得知產品的缺陷及生產者的身份之日起計3年內,追討賠償。產品的生產者、進口商和零售商均須對損害負責,給予受害人賠償。

由2000年7月1日開始,歐盟委員會即時禁制以動物進行測試的進口化妝品。此外,歐盟亦會於指引實施的三年後禁止所有對化妝品用料成份以動物進行的測試。

歐盟互聯網網址:http://europa.eu.int/index.htm

歐盟委員會法律及官方刊物
(EUR-Lex-the European Union Law and Official Journals)
http://europa.eu.int/eur-lex/en/index.html

歐洲專利局
(Office for Harmonizationin the Internal Market(Trademarks and Designs)
Website:?http://www.oami.eu.int/en/default.htm